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复试方式:学院决定2026年采取现场复试,考生需到复试考场进行现场复试。
时间:2026年03月30日14:30;
地点:城北校区西1楼405、407室。
二、招生计划
只公布本次复试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有16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的考生。下达的计划数13,已接收推免生0人,士兵专项计划0个。
招生学科专业 |
招生计划 |
备注 |
中国语言文学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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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语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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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通过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报考资格、诚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不予复试;不符合照顾条件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获得最后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5.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学院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选择)
(1)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总成绩。
(2)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生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的骑缝章在职证明和户籍证明。
(3)享受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免初试的,提供享受政策的证明材料。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证书。
7.学院根据招生学科专业报考条件规定和复试要求确定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
(一)复试的主要内容、形式等。
复试内容: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科学性,科学评判考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素养。学院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1.外语水平测试,主要对外文阅读与翻译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按《青海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口试。口试试题由学院组织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按照相似难度设置专业口试题库,现场由考生抽取,满分为100分。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学科主干课程,采取笔试方式,单科科目满分100分,加试科目考生需要达到60分合格,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内容分别为: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综合考核;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与科学素养;
(8)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其它能力。
(二)复试分值、成绩评定等。
1.复试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总评成绩=外语测试成绩×0.2+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
复试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标准化成绩×0.6+复试总评成绩×0.4(专业考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除以5得到标准化成绩;专业考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除以3得到标准化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合格线为60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但要计入复试记录表,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五、录取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录取原则为按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即复试考生与录取率不低于120%的原则,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试人数为19人。专业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试人数为14人,均采取现场考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初试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六、咨询、监督方式
学院专门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和学科复试小组,纪检人员和秘书等考务人员和监督人员进行复试考试工作,考场监督工作,禁止考务人员和考生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场现场全程录像录音,上交、保存。
七、其他
八、未尽事宜参照《青海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联系方式:19997261910
民族师范学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