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民族师范学院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小组及职责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技术保障小组等。
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提前公布;按时报送录取信息,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复试专家小组实施面试、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考核等工作。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复试记录等工作。
技术保障小组负责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3.29
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科学性,科学评判考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素养。学校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1.外语水平测试,主要对外文阅读与翻译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按《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口试。口试试题由学院组织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按照相似难度设置专业口试题库,现场由考生抽取,满分为100分。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学科主干课程,满分100分,加试科目考生需要达到60分合格,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内容分别为: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综合考核;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
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与科学素养;
(8)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其它能力。
四、复试准备
(一)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做好“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进行考生身份确认工作。参加复试的学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务部门证明,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往届生: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5.初试成绩单原件(若没有成绩单,则提供成绩打印件并注明查询网址和准考证号);
6.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政治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等);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加分依据材料,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复试之前提交);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证书;
9.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应届生需提供就业协议,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生需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的骑缝章证明和户籍证明(复试之前提交);
10.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等可以展现本人综合素质的支撑材料。
11.阅读《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12.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及准备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式方式
学院决定2024年采取线下复试,考生需到复试考场进行现场复试。
五、复试纪律
(一)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考生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院,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四)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复试合格标准和总评成绩
★复试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总评成绩=外语测试成绩×0.2+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
★复试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复试程序
(一)3月24日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二)考生需要及时关注复试信息,按照《2024年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三)复试前,由复试小组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不符的学生不能参加复试。
八、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国家规定。
九、本方案由民族师范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
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