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2023-09-15 10:55:30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和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推免生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社会责任性强,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2.推免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20249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处分记录。

7.学习成绩优秀,不得有不及格课程,原则上前三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处于前六名;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由所在院系进行综合考评。

8.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院系应提供3名以上本校本学科教授的联名推荐信,经“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可不受排名限制,学校将对学生有关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精神,2024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民族师范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具体时间以院系安排和通知为准)。

四、接收程序

复试合格者,学校通过研招网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登陆研招网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和研招网公示。

五、其他事项

1.推免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2.学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0971-6309024

青海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0971-26534925

邮箱:jiwei@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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